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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
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应当记入“累计折旧”科目,并根据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企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过程中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基本生产车间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制造费用;管理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管理费用;销售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其计提的折旧应计入销售费用;经营租出的固定资产,其应提的折旧额应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1.固定资产折旧
(1)影响固定资产折旧的因素
①固定资产原价,是指固定资产的成本。
②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企业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③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是指固定资产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提示】每计提一次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后续期间都应按最新固定资产账面价值重新计算折旧。
④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
【提示】
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计提折旧的范围
除以下情况外,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第一,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第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
【提示】除此之外,对于改扩建期间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提示】在确定计提折旧的范围时,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
②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所谓提足折旧,是指已经提足该项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
③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可以采用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等。折旧方法的选择应当遵循可比性原则,如需变更,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1)年限平均法(又称直线法)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固定资产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
月折旧额=年折旧额/12
(2)工作量法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3)双倍余额递减法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年限×100%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年折旧率
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到期的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
【提示】每年各月折旧额根据年折旧额除以12来计算。
(4)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又称年限合计法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100%
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折旧率
以上是账线联盟整理的关于固定资产折旧的详细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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